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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的问题: |
宋律师,您好!
一家国营企业在90年代开发了一个仪表,并在90年代销售,由于我们准备仿制该产品,他们于2005年申请了实用新型专利,这样的专利是否有效?
按照专利法,该产品已经在国内公开使用过多年,是否还具有新颖性?
谢谢 |
律师回复: |
从法律层面判断,在国内公开使用能使与该公开使用的技术相同的专利申请丧失新颖性,因此,你的理解没有问题。但是,公开使用的技术与专利申请是否是专利法意义上的相同技术,还有很复杂的判断规则,只有充分了解了公开使用的技术和有关专利后,才能做出客观的判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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