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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钧鼎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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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的问题:
宋律师:您好! 我公司想实施一专利技术,与专利发明人接洽了(该专利为职务发明专利,专利申请人为发明人单位).但现在要实施该专利时,专利发明人称只要与他本人签定合作协议即可,不需要告诉他的单位.但我觉得这样做心里不踏实,万一我们投入了资金生产了该专利产品,发明人单位要知道了告上法庭,我们岂不要蒙受损失? 这事情困扰着我们,想请教宋律师,我们能这样做吗?另外如果与对方签合同,能否请宋律师把关?如何收费的呢?谢谢!
律师回复:
您要做的,首先要经过检索,确定该专利的效力;其次,通过研究其权利要求书,确定该专利的保护范围,从而确定其经济价值,以便在谈判中获得一个对您有利的价格;最后,在合同中将双方的权利义务、违约责任等约定清楚。如需要了解更的具体内容,可直接和我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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